培训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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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松教导员正在培训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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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的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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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取“8·12”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和“8·22”山东淄博桓台县化工厂爆炸事故教训,全面做好册亨县安全生产工作,8月23日下午,册亨县公安消防大队组织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召开培训会。
会议在册亨县消防大队视频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大队教导员刘永松主持。册亨县石化公司、石油公司、液化气站、荣盛烟花、民爆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参加。
培训会上,刘永松通报了“8·12”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和“8·22”山东淄博桓台县化工厂爆炸事故情况,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不是责任人的回去后要向主要责任人作好汇报,向各加油站传达省消防总队约谈会议精神。为确保全县该类场所消防安全,刘永松讲了五点意见: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各单位必须认真对照,认真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制度和职责落实消防工作;二是开展检查,整改火患。各单位要在一周内由主要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对本单位本系统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自行发现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加强培训,增强素质。各单位要坚持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消防安全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四是开展演练,提升能力。各单位和系统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升火灾事故综合应急能力;五是严守规程,确保安全。各单位各系统必须严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依规办事,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消防安全。
培训会上,大队参谋对全体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讲解了消防法律法规、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火灾危险性及扑救方法、火灾隐患的定义和整改方法、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消防安全制度和职责的建立落实及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等知识。
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为深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消防安全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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