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17时28分,汕昆高速册亨县巧马镇往百色方向纳也隧道一辆载满煤的货车起火冒烟,接警后,册亨县消防官兵驾驶2辆消防车紧急赶赴现场,成功处置。
消防官兵到达现场后,经侦查发现,轮胎部位正在阴燃冒烟,没有明火,消防指挥员立即下达作战命令:战斗二班在事故地点后面150米设立交通警戒标志,并负责对周围进行警戒,防止发生突发事件,战斗一班单干线出一支水枪,对轮胎、油箱等部位进行充分的冷却降温,经过10分钟的冷却,扑灭阴燃火灾,消除险情。确定车辆无安全隐患后,消防官兵将现场交由其高速交警部门处理,消防官兵收整器材,返回中队。
在此,消防官兵提醒,下坡路段,请驾驶员朋友们提前检查车辆刹车系统和刹车水,配备和经常检查车载灭火器,并注意控制车速,预防事故,确保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