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金肖) 为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8月3日,州公安消防支队决定,集中近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州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严查消防火灾隐患。
为吸取“7·16” 辽宁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输油管线爆裂引发爆炸起火,及“7·22”贵州宜化公司一号变换系统副线管道因泄漏发生爆炸起火事故教训,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州消防支队专门下发《关于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从8月3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州开展一次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共分动员自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治和总结三个阶段开展。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是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其设置位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器材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是否符合规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重点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灭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求全州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做到程序合法,执法到位;要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为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在专项治理期间,州公安消防支队还将协调州直相关部门组成督察组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察,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自开展此项活动以来,全州该类场所未发生一起火灾事故,为确保全州该类场所的消防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