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金州消防杂志 > 2011年上半年刊 > 消防监督
黔西南五条措施确保清明节消防安全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1-07-29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3·31”公安部清明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41日,州消防支队组织全州各消防大队领导召开会议,采取五条措施,安排部署清明节消防安保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对做好清明节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会议指出,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旅游等出行明显增加,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群众祭扫焚香、烧纸、点蜡、燃放鞭炮频繁,历来是火灾防控重点时段。因此要求,全州消防部门要认真按照公安部“3·31”和全省第一次消防执法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结合本地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清明节消防安全。会上,支队通报了第一季度火灾和抢险救援情况,前三个月,黔西南州火灾总体保持稳定。会议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五大”活动,加强对辖区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祭扫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火灾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确保清明节期间的消防安全。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会议要求,全州消防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在清明节期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络、楼宇视频、手机短信等加强消防宣传,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

四是加强教育管理,确保部队高度稳定。会议要求全州消防部队要深刻吸取普安县消防大队“3·24”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部队管理和认真做好对官兵的教育工作,严格部队的请销假制度,严格落实条令条例,认真落实“十条警规”,增强官兵的命令意识、奉献精神,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另外,还强调在出警过程中,要加强对官兵的管理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必须保证官兵安全。

五是加强岗位练兵,不断增强部队战斗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会议要求全州消防部队要按照总队和支队关于岗位练兵和打造消防铁军的要求,全面加强部队训练和打造铁军练兵工作,积极开展辖区“六熟悉”和消防演习,切实增强部队战斗力,确保一旦发生火灾等灾害事故,能及时“拉得出,打得赢”。

通过采取以上五条措施,为全州人民过上平安、祥和清明节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记者 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