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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支队“十七”大举措助推2011年防火监督工作
作者:苗苗 发布时间:2011-07-29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2011年,全州防火监督工作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贵州省消防条例》为主线,以“五大”行动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全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小火亡人”和农村“火烧连营”火灾,采取十七大举措,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平安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定实施全州“十二五”消防规划,层层签订责任书、完善检查考评督办机制,责任书签订、检查考评率达100%;健全政府各职能部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机制。

二是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提高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三是夯实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四是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五是严格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六是深入推进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七是推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实行“以证管火”,落实发证机关的监管责任,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审批重要条件,严格依法审批。实行“以房管火”,落实业主和承租户的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保障场所安全。实行“以业管火”,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

八是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机制;九是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十是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业务指导;十一是完善消防执法制度;十二是规范消防执法标准;十三是创新消防服务举措;十四是实施“全民消防宣传计划”,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十五是建立消防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十六是打造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十七是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2011年,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施工监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及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保安队伍培训率100%;分管消防安全的乡镇长、村(居)“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率100%。(记者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