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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召开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消防2单位上榜
作者:记者 刘永松 发布时间:2013-01-04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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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4月30日,州委、州政府在兴义市黔山酒店福慧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兴义市消防大队和望谟县消防大队被评为先进集体,望谟县消防大队代表先进集体作了发言。
当天下午,出席会议的有中共黔西南州委书记陈鸣明,州委副书记、州长龙长春,州人大主任贺登祥,州委副书记付贵林,州委常委,兴义军分区领导,州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州部队、高等院校、中央驻州单位、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代表等200多人出席会议。州公安消防支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李厚超率支队相关人员出席。
    会上,付贵林宣读了《中共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兴义市公安消防大队被表彰为黔西南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宣读完毕,主席台上的领导为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根据会议安排,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甘佑海代表受表彰的单位发言,向全体与会人员介绍了望谟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基本情况,汇报了部队建设,队伍管理,打造消防铁军,抗旱保民生,特别是在参加2006年、2008年和2011年重大抗洪抢险和抗击山洪泥石流灾害等救援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受到省政府和公安部表彰情况,并表示将继续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的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消防部队的积极贡献。
    最后,陈鸣明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黔西南州民族进步事业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州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对下步做好全州民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