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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消防总队在兴义隆重举行公安部奖励消防车配发仪式
作者:记者 刘永松  发布时间:2012-12-28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6月21日,由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主办、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承办的“公安部热心消防公益事业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先进集体车辆配发仪式”在黔西南州兴义市丰都办龙塘村举行,标志着公安部表彰奖励的30万元消防车及消防装备配发到位,从此,该村志愿消防队结束了没有消防车的历史。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党委委员、参谋长黄东亚大校,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曾孔祥,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世永,兴义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开斌等领导,省消防总队司令部专职指导处处长吴德甲、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王从刚,州、市公安消防部门的其他人员,兴义市威舍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安龙县德卧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贞丰县小屯乡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代表和消防大队领导,兴义市、丰都办、龙塘村干部及村民共400余人出席。
    会议由李世永主持。会上,汪开斌介绍了龙塘村志愿消防队建设情况,曾孔祥代表州人民政府致欢迎词,黄东亚向龙塘村主任发放了消防车钥匙并作了重要讲话。仪式结束,各位领导还现场观看了志愿消防队员利用消防车、三轮消防车联合开展灭火出水实战演练,并参观了村志愿消防队办公室,与志愿消防队员合影留念。
    曾孔祥指出省消防总队在兴义市龙塘村隆重举行志愿消防队消防车辆发放仪式,是公安部、部消防局和省消防总队党委关心支持的结果,充分体现了黔西南州消防工作特别是农村消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代表州委、州政府向长期关心支持黔西南消防工作的省消防总队各位领导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诚挚的感谢,向获得表彰的兴义市龙塘村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说,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陈鸣明书记、龙长春州长等州领导先后多次到消防部队视察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有力推进了消防工作的开展,全州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当前,黔西南州正处于改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灾害事故多发,大型节会和活动不断增多,对加强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他代表州委州政府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车辆装备建设,强化消防宣传,深入推动全州消防工作持续快速发展。
    黄东亚指出,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是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战略的重要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广大农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是一项顺应民心、符合民意、关乎民生的民心工程。他要求全省各地要紧紧抓住当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面临的难得发展机遇,认真贯彻实施《乡镇消防队标准》的具体措施,将乡镇消防队建设纳入城镇体系规划、乡镇规划及消防专项规划,明确年度任务的完成时序,争取地方政府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构建全覆盖的乡镇消防力量网络,全国和省级重点镇、中心镇要按照不低于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标准建队,作为本地灭火救援的中心力量;一般乡镇应逐步建立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或乡镇志愿消防队,担负本地初期火灾的扑救职责。
    据悉,兴义市丰都街道办龙塘村志愿消防队组建于2008年,现有队员20名,以“造福村梓、服务社会”为宗旨,义务参加火灾扑救100余次,保护和抢救财产损失价值300余万元;在村内设置消防宣传栏、消防违章举报箱,组织村民签订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活动10余次,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演练等,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次。经过层层推选,最终入选,成为全国受到表彰的15家单位之一,贵州仅此一家。
    2011年11月8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了热心消防公益事业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座谈会。兴义市丰都街道办龙塘村志愿消防队受到公安部表彰,公安部决定奖励30万元的消防车一辆,以增强志愿消防队灭火战斗力。(记者 刘永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