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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3-02-01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岁末年初火灾形势稳定,营造安全和谐的消防环境,12月17日,黔西南州消防支队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州开展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锁定“四大对象”和“五大重点”。
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从即日起至3月15日结束,主要对象为以下四大对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各级政府2012年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30户以上大村寨和城市社区;煤矿地上部分和建筑(设)工地。此次专项检查的五大重点:一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二是公共娱乐场所、“九小”场所是否更改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单位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固定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三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设置位置情况。四是农村30户以上大村寨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组建义务消防队情况,村寨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农户违反规定堆藏易燃、可燃材料,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用火用电等情况;城市社区、居委会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五是煤矿地上民爆物品储存库、配电室、矿灯充电室、油库、职工宿舍、办公楼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建筑(设)工地生活、生产的临时建(构)筑物的消防安全情况。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全州各级消防部门将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和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所有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煤矿地上部分、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0户以上的自然大村寨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其他场所、单位进行广泛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前期没有整改到位的,立即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责任制,限期督促整改到位;加强与安监、监察、林业、旅游、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等部门协作,采取联合执法、“错时”检查等有效措施,大力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力打赢冬季防火攻坚战。(记者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