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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六大举报”贯彻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3-02-01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州消防安全工作,黔西南州政府结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11月2日,下发《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采取“六大举措”贯彻落实。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全州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消防管理难度不断增大,全州消防工作任务愈加繁重,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密结合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和《黔西南州“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务必保持火灾形势持续总体稳定良好局面。
二是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消防工作有效落实。要求全州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要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备案申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确立或变更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申报,确保单位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每年年初,上级政府要与下级政府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半年、年底要组织考评验收,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切实强化火灾预防,提升城乡抵御火灾的能力。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要建立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吊销其准入资格和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依法查处;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持久地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城中村”、“棚户区”、出租屋、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连片大村寨以及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专家论证、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地方各级政府接到报请挂牌督办、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后,要在7日内作出决定,并督促整改。
四是着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将地方消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到2015年,全州要新增6个消防站,按照每年不低于20%的比例对不达标的消防站进行功能性改造,改建望谟、安龙、普安、顶效、兴义建设路中队、兴义大道中队消防站。2012年,要完成兴仁消防二中队建设,完成战勤保障大队立项、征地、规划、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特勤中队营房建设,完成望谟县消防站新营房建设,启动防灾减灾训练基地、顶效消防站新营房、兴义坪东消防站立项、征地工作。2013年,要完成防灾减灾训练基地、顶效消防站新营房、兴义坪东消防站建设,启动兴义建设路、安龙、普安消防中队新营房建设,建成战勤保障大队。2014年,要完成兴义建设路、安龙、普安消防中队新营房建设,启动兴义市下五屯消防站和兴义大道消防中队新营房建设。同时,不断完善普通公安消防站的战勤保障建设。2015年,要完成兴义市下五屯消防站和兴义大道消防中队新营房建设。结合全省规划,争取建成应急救援机动支队,组建2个应急救援机动大队。依托沪昆、汕昆等高速公路沿线消防中队,与交通、高管等部门联合组建5个交通事故救援机动队;依托望谟、兴义大道、安龙、兴仁消防中队组建4个抗洪抢险机动队;在万峰湖、三岔河风景旅游区建成2个山岳救援专业队;兴义、安龙等地区联合环保部门组建2个化学事故救援专业队;依托兴义建设路、兴仁、安龙消防中队组建3个应急处突机动中队。
五是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要紧紧依托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委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街道(乡镇)为基本管理单元,按照“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模式,做好街道(乡镇)“大网格”,做强社区(行政村)“中网格”,做实片区、单位“小网格”;推进高危单位“户籍化”管理。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要实施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管,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推进农村消防“责任化”管理。
六是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完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要紧紧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针对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查、考评、监测工作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平台和队伍建设,实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网络化、常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要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活动,坚持推行“家庭消防安全”活动、“社区平安使者”计划,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加强消防安全培训。要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中小学校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完成率达100%。要进一步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消防设计、施工、监理人员及保安、电(气)焊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记者 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