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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依托“一村一助理”创新监管模式抓实农村消防工作
作者:陈建华 发布时间:2015-03-11 来源: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点击:

 

本刊讯 黔西南是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全州城乡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农村消防工作是全州的薄弱环节,全州共有村寨1097个,多数房屋属草木结构、耐火等级低,水源缺乏,村民生活用火大多为柴灶,全州农村人口约占总人口的70%,村民消防安全知识缺乏和防火意识淡薄,农村火灾多发,“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为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薄弱这一现状,黔西南州创新工作模式,依托村级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抓村级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农村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自防自救等工作,真正让农村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一村一助理,责任消防有保障。州委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在全州村级组织(含社区)增设1名常务干部,任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将消工作防纳入村级警务助理工作职责共同推动,让“村级”消防工作落实得到有效保障。为进一步细化村级警务助理消防工作职责,州公安局印发了《黔西南村级警务助理工作职责》,将消防安全责任作为村级警务助理的主要职责之一,明确规定警务助理协助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依法督促整改。协助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定期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提高人民的消防安全素质。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抓好消防组织、制度、职责、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落实,增强防控火灾的能力。
一村一助理,网格消防有依托。全州建立了1175个社区、村寨中网格和8225个小区、楼院小网格,明确了网格管理员和协管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责任的落实需要村级警务助理去督促落实。通过对全州1210余名村级警务助理开展消防培训,使其掌握了基本消防监督管理知识,了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警务助理能够真正协助公安派出所民警开展消防工作。根据工作职责,村级警务助理定期对村寨用户是否乱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随意堆放柴草等火灾隐患开展检查,并积极帮助整改,切实发挥了警务助理熟悉辖区和“桥头堡”的优势,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据统计,村级警务助理协助公安派出所开展检查13000余次,发现火灾或违法行为7000余处,督促整改6000余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000余份。
一村一助理,自救消防有出路。黔西南州地处山区,农村地区山高路陡,一旦发生火灾,城市现役消防队赶到现场,往往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的问题。随着明确了村级治保主任兼警务助理的消防工作职责,积极组建了村级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有的配备了消防三轮摩托车、手抬泵、水带、战斗服等简易的灭火个人防护装备,在人口较为密集的村寨,每天还安排2至5名志愿消防队员24小时值班,负责接警、巡查村寨的消防安全情况,接到报警后,值班员负责用广播喊寨、通知村防火安全委员会、村志愿消防队和全体村民。不管是那家民房或者是山林发生火灾,都会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目前,有的村寨已经出台《村民防火公约》、《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责》、《防火宣传制度》、《志愿消防队职责》、《志愿消防队训练制度》等规章制度基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得到显著增强。
一村一助理,全民消防有盼头。有的农村村寨大部分村民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接触消防安全知识较少,常因用火不慎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村级警务助理能积极利用岗位优势,“近距离、面对面”适时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其中部分懂得少数名族语言的警务助理还能利用苗语、布依语等向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村寨村民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使消防安全工作家喻户晓、老少皆知,大大提升了村民消防安全意识。警务助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州村级警务助理深入6万余户村民家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对15万余名村民进行了“面对面”的消防安全常识讲解和传授。(特约记者 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