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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廷焕支队长进州公安局党委委员
作者:陈建华 发布时间:2014-01-07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8月9日,州委下发《关于龙洪选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州干任字〔2013〕69号),任命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廷焕为黔西南州公安局党委委员。
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省消防总队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公安消防部队紧紧围绕全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州、城镇化带动”主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社会化消防工作和打造现代化金州消防铁军工作,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组织领导,州消防支队新一届党委班子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积极向州委组织部、州公安局请示汇报,继续深入推动支队、大队主官“双进”工作,深入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工作格局。
支队长进入州公安局党委班子,必将进一步夯实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对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组织领导基础,为全州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在州委、州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关心支持下,已完成兴仁、安龙、贞丰、普安、册亨、望谟、晴隆县等消防大队军事主官任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副主任,政治主官进县公安局党委班子,“双进”工作机制正进一步完善。(特约记者 陈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