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通告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2017年一季度全州火灾形势分析

作者:      时间:2017-05-04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一季度全州火灾形势分析
 
一季度,全州共发生火灾101起,亡0人,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770754元,同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5.74%、100%、100%、30.87%,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季度全州火灾情况
 (一)从区域分析,县城火灾起数最多。
县城城区共发生火灾40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9.6%;农村(村、寨、屯等)发生火灾32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1.68%;集镇镇区共发生火灾2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20.79%;城市市区、开发区、旅游区及其他区域发生火灾8起,占火灾总起数的7.92%。
(二)从场所分析,住宅、宿舍火灾起数及亡人数所占比重最大。
住宅、宿舍发生火灾73起,占火灾总起数的72.28%;交通工具火灾4起、垃圾及废弃物火灾2起、商业场所火灾4起、农副业火灾3起、餐饮场所火灾2起、物资仓储火灾3起、其他10起。
 (三)从原因分析,电气原因导致火灾起数最多。
从引发火灾的直接原因看,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51起,占总起数的50.5%;其次是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18起,占17.82%;玩火引发的1起,烘烤引发的5起,不明确原因26起。
二、往年二季度有影响火灾
(一)望谟县“4·28”小型超市火灾。2016年4月28日23时55分,望谟县复兴镇安庆酒店斜对面超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1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10000元,起火原因为电气设备故障引燃店内可燃物造成火灾。
(二)兴义市“5·1”客运西站门面火灾。2016年5月1日03时09分,兴义市坪东客运西站门面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5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500万元,起火原因为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三)兴义市敬南镇“5·16”林云木材加工厂火灾。2016年5月16日18时52分,兴义市敬南镇贵州省林云木业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5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为40万元,起火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三、趋势预警
(一)关注重点。一是清明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二是五一劳动节小长假及州庆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全力做好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考准备工作。
(二)关注理由。一是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祭祖、焚香烧纸活动频繁,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二是春夏季交替之际,大风天气增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转入常态,因气温转暖群众踏青出游也呈增多之势,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旅游风景区人流密集,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严峻;三是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规格高、要求严,意义重要、关系重大,要全力做好各项迎考准备工作。
(三)研判意见。一是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联合民政、文物、宗教、旅游等部门,以公墓、陵园、寺庙等祭祀场所以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风景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各类大型祭拜活动,提前对祭拜场所进行检查,督促主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积极配合森林防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林区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二是广泛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结合当前一段时间的火灾特点和各地祭祀风俗,加大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和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广大群众和重点目标人群广泛发布消防安全提示警示。广泛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组织在公墓、陵园、寺庙和景区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挂图,组织消防宣传车、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尤其是景区、集中祭祀区等重点场所,发放消防常识宣传资料,教育群众在祭扫活动中安全用火、安全燃放爆竹,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严格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对祭祀密集的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适时派出力量现场监护,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加强对集中祭扫区、大型活动举办场所的熟悉演练,对现有车辆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器材装备、灭火药剂和救援物资。与森林防火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做好协助扑救森林火灾的准备。四是做好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准备工作。召开动员部署会、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动员部署各部门全面做好迎检准备;组织工作组赴各县市区进行现场预检,查缺补漏,指导各地做好迎检工作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4月24日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关于开展全州中小学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 端午节勿忘防火 黔西南消防发布消防安全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