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消防支队于本杰副支队长“五一”假期对兴仁县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作者:赵泽兴 时间:2018-05-02 浏览次数: 来源: 兴仁县公安消防大队 字号:[ 大 中 小 ]
于本杰副支队长带队到足浴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于本杰副支队长带队到加油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于本杰副支队长带队到宾馆酒店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为确保“五一”和“州庆”期间消防安全稳定,4月29日,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于本杰,在兴仁县公安消防大队政治教导员刘永松的陪同下,到兴仁县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当日下午,于本杰副支队长分别对兴仁县辖区鸿福宾馆、心满浴足、陆关加油站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及占用、堵塞防火疏散通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消防控制室是否24小时有人值班;员工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进行每日防火巡查等情况。检查发现,心满浴足重新装修,法人未到消防大队备案、管理混乱,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等问题;陆关加油站防火巡查记录填写不规范、一个新转岗人员未经消防培训上岗。针对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消防大队下发了《责令期改正通知书》2份,限期整改火灾隐患。
检查时,于本杰副支队长对各单位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严防隐患“回潮”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点单位火灾风险等级;二是对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定人、定岗、定责,明确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及疏散演练;三是加强对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初期火灾处置能力,确保“五一”假期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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