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安排部署消防工作
作者:文/刘永松 图/刘丽芳 时间:2018-05-03 浏览次数: 来源: 兴仁县公安消防大队 字号:[ 大 中 小 ]
会议现场
李泽军书记讲话安排部署工作
参加会议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参加会议的公安局机关各部门和城区派出所负责人
5月2日,兴仁县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泽军在会上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当前消防工作。
当日下午,中共兴仁县公安局委员会(扩大)会议在县公安局八楼党委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泽军同志主持,党委委员陈宏、王治泽、陈国钊、罗远扬、李时兴、杨鑫、杜良府、刘永松等领导,局机关各部门及城区四个派出所负责人参加。
会上,学习了《第五次修宪的意义、原则、主要内容及亮点》、《郭瑞民同志在省公安厅党委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的总结讲话》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刘永松汇报了当前消防大队管理、安全教育、春夏火灾防控、“五一”消防安保、消防宣传教育、岗位练兵和抗洪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开展情况。消防大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在“州庆”和“五一”假期,消防大队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认真加强消防监督检查和错时检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做到了节日期间全县火灾事故零发生,部队管理零事故,抢险救援零伤亡。
听取汇报后,李泽军书记对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消防大队要在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加强队伍管理,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确保队伍稳定和火灾稳定。为加强消防工作,他还提出五点要求:一是重学习。消防大队官兵要加强防火业务、灭火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二是讲政治。全体官兵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改革要求;三是守纪律。大队官兵要严守纪律,各项工作要按照要求全面推进,做纪律的维护者;四是强执行。要增强执行力,工作落实不打折扣、不讲条件、不搞变通,要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做到不整改不放过,确保消防安全;五是严追责。各项工作都要依法依纪进行,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纪律办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防腐败发生,对发生违法违纪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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