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公安局《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宣贯工作方案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1-08-03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 7月25日,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召开的全国部署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迅速在全州掀起《纲要》宣贯热潮,积极落实全州公安机关的责任,大力提升全州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努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制。通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激发公民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减少火灾危害,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单位依法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制基本形成、队伍普遍建立、设施较为完善、形式与内容满足社会需要;公益化和市场化结合、普遍宣传教育与重点宣传教育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力量结合的宣传教育格局基本形成;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察、考评、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得到广泛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普遍提高,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全州火灾形势保持平稳。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纲要》宣贯工作取得实效,特成立宣贯《纲要》领导小组。
组 长:李锦福
副组长:李世永
成 员:王从刚、李冰溪、各县市(顶效)公安局分管局长
四、宣贯措施
(一)报纸宣传
州公安消防支队积极与黔西南日报社联系,组织刊登《纲要》相关内容和领导讲话、宣贯措施等文章。
(二)电视宣传
1、播放公益广告。联合州委宣传部等8部门,在黔西南数字电视开机广告里,播出5秒《纲要》宣贯公益广告。使《纲要》宣贯工作真正深入全州的千家万户。
2、播放宣传片。积极与黔西南电视台联系,在公益广告时间播放《纲要》宣传片及相关内容,各地公安局也要联合当地电视台,播放《纲要》公益广告。
(三)广播宣传
1、人物专访。请州政府领导走进电台直播间,对《纲要》宣贯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解答相关问题。
2、播放宣传片。积极与黔西南人民广播电台联系,制作《纲要》宣贯公益广告,定期播出。兴义、兴仁等有广播电台的市县公安局,也要加强合作,利用广播播出《纲要》宣传广告。
(四)网络宣传
1、制定宣传专栏。州公安局将在bet5365官方网站(外网)制作宣传专题,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与当地政府和商业网站联系,制作《纲要》宣传专栏或是专题。
2、刊发全文和解读。将联合中国金-黔西南政府网、州金州在线、亮点黔西南、金州广播网、金州青年网、bet5365官方网站、兴义之窗、国联兴义网等州内8大知名网站,发布《纲要》全文和解读。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与当地政府网站联系,刊登《纲要》全文和解读。
(五)楼宇视频宣传
积极与2家广告公司联系,利用兴义市各单位的楼宇电视,每天定期播放《纲要》公益宣传片和《纲要》相关内容。各县公安机关要积极利用当地楼宇视频,加强对《纲要》的宣传工作。
(六)手机短信宣传
全州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与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联系,拟定宣贯《纲要》手机公益短信,发放到全州手机用户。
五、相关要求
1、加强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要积极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支持,邀请领导就宣贯《纲要》工作发表电视讲话,署名文章,在宣传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
2、加强协调,开办专题专栏。各级公安机要加强与当地政府网站及其他商业网站等协调和合作,开办专题或专栏,积极宣传《纲要》。
3、收集资料,积极宣传报道。各单位在开展《纲要》宣传工作中,要明确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和信息的撰写,并积极向各媒体投稿,加大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各地的新举措和新方法,要加强宣传报道。同时,还要认真建立《纲要》宣贯工作档案。
各地宣贯《纲要》相关资料和信息及时报送。
联系人:州公安局办公室李亚梅,电话:690668,3292054
内网邮箱:021084@qxn.gz
州公安消防支队宣传科刘永松,短号:729461,
电话:3338824 内网邮箱:503725@qxn.gz
外网邮箱:liuyongso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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