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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消防支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1-20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

 

 

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支队机关各部门:

现将《黔西南州消防支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打赢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战役。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3年11月19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考评实施方案

 

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支队决定从201311月至20143月每月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实施考评。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考评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长:徐廷焕   

副组长:张宇殊  隆爱云

  员:龙金华             各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支队防火监督处,由谢勇处长任主任,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评方法

(一)支队根据各地上报资料以及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互联网、火灾统计等相关数据,每月根据工作任务,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全面考评、排名,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支队每月派出工作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当月考评降为最低等次,并通报批评。

(三)支队将根据月考评成绩,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考评成绩“优秀”的单位发放补助经费,以兹鼓励;对工作滞后、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

三、考评时间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考评工作每月开展1次,各项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每月的24日。

四、考评方式

考评内容涉及到“州级政府或单位”的由支队司令部、防火处负责完成,不列入考评范畴。

考评内容涉及到“县级政府或各大队”的由各大队负责完成,支队每月对其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五、考评内容及赋分标准

动员部署(10分)、组织推进(10分)、网格化管理(6分)、户籍化管理(6分)、单位自查自纠(10分)、消防监督执法(20分)、执勤备战(14分)、战勤保障(4分)、消防宣传教育(20分)为重点,根据各地工作情况和支队抽查、督导情况,对各地工作实施考评。综合评定分值为100分,根据工作任务,设置扣分值。考评时,当月未涉及的项目不扣分,阶段工作未完成的,每月持续扣分,直到工作完成为止。

火灾情况作为扣分项目,直接在月考评总分上进行计分。

六、考评标准

(一)动员部署情况(10分)(责任人:涂正宇):

考评内容及赋分:各地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本地区实际,印发文件(5分),召开专题会议(5分),迅速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计分标准:州级政府或州消防安全委员应印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每个县(区)或消防安全委员未印发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的,各扣5分。

(二)组织推进情况(10分)(责任人:涂正宇):

考评内容及赋分:参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模式,调整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2分),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2分),下发通知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2分),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联合检查(2分),“零点”夜查行动组织开展情况(2分)。

计分标准:州级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并符合总队要求;县(区)未调整消防安全委员会或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扣2分;州级参照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模式,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县(区)未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的每个扣2分;州级下发通知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县(区)未下发通知明确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每个扣2分;州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联合检查;县(区)政府未组织相关部门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开展联合检查的每个每次扣2分。支队在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大队未在圣诞、元旦、除夕、元宵节组织开展“零点”夜查行动的每个每次扣2分。各项扣分不超过该项分值。

(三)部门组织开展情况(责任人:高伟):

考评内容:行业部门部署冬防工作情况。

工作情况:州级住建、民政、文化、教育、卫生、旅游、文物、国有资产管理、商粮等9个行业部门印发文件部署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州住建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排查整治,每月向本级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并在互联网实名公布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督查情况。

(四)网格化管理推进情况(6分)(责任人:高伟):

考评内容及赋分: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情况(6分)。

计分标准:各地按照11月完成50%、后每月增加5%的标准完成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合格,每少5%1分。根据各地上报的达标验收合格的台帐,支队每月派出工作组和以电话的形式进行核实,凡发现虚报、谎报、弄虚作假的,直接扣除该项分值。

(五)户籍化管理推进情况(6分)(责任人:孙林):

考评内容及赋分:各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应用达标情况(6分)。

计分标准:各地“户籍化”管理系统应用完成率不足100%的,每少10%1分。支队每月从各地上报的完成户籍化管理系统应用的台帐中随机抽查10家单位,每发现虚报1家单位扣0.6分。

(六)单位自查自纠工作(10分)(责任人:孙林):

考评内容及赋分:单位自查自纠上报情况(2分),单位自查自纠开展情况(8分)。

计分标准:各地督促辖区社会单位按照省公安厅下发的排查整治标准每月开展1次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每月上报支队,

未按时上报的扣2分;辖区社会单位每月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得3分,未完成的扣除0.3分(各地辖区单位总数不得低于一、二、三级重点单位总数)。所有社会单位完成自查自纠后在单位内部公布;公安消防部门将社会单位“实名”报告的自查自纠情况,统一在互联网上公布,每月上报的数据与互联网公布数据不符的扣2分,实地督察发现单位未进行自查自纠的1家扣1分,实地督察发现单位自查自纠未在内部公布的1家扣1分,发现自查自纠工作造假的直接扣除该项分值。

(七)消防监督执法情况(20分)(责任人:孙林):

考评内容及赋分:完成执法工作量(10分),公布执法情况(4分),开展消防安全形势评估(2分),落实不良行为公布(2分),报请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2分)。

考评内容及赋分:按照支队每月调整下发的执法基准量,按时完成执法任务,按照每月执法工作量统计得分折算考评成绩。每月公布执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的内容主要包括:检查的单位场所名称、抽查部位、检查时间、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发现大队未公布的扣4分,大队公布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4分。年内,各大队要组织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评估,将书面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并报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未完成的扣2分。各地每月应按照要求向支队上报辖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并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公布,未按要求上报或未通过主流媒体进行公布的扣2分。以政府名义专门下发文件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整改,发现有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未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的扣2分。

(八)执勤备战(14分)(责任人:沈仕义):

考评内容及赋分:强化“六熟悉”(1分),开展实战演练(2分),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1分),开展真火训练(1分),完善实战训练操法和等级作战力量编成(1分),规范灭火救援程序和完善安全硬性要求(1分),严格落实战备要求(1分),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排查整治及维护保养(6分)。

计分标准:各执勤中队要结合防护排烟装备实际测试工作,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特别是石油化工、大型商场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实地熟悉,逐一修订“六熟悉”卡,201311月修订30%12月修订60%20141月修订80%2月修订100%,每月修订数量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扣1分,随机抽查各大队上报的2份“六熟悉”卡,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3月前,大队至少组织开展3次实战演练,每少一次扣0.5分。执勤中队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实战演练,特别是春节前对辖区内大型商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气、暖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演练一遍,州“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驻地至少演练一遍,每月以大队为单位上报演练台账且每次实战演练必须拍摄视频备查,未开展实战演练的扣1分,演练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修订完善重点单位灭火救援预案和类型预案,201311月修订30%12月修订60%20141月修订80%2月修订100%,每月修订完善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扣1分,抽查2份大(中)队预案,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支队要加快完善综合训练楼、烟热训练室、化工装置、油罐、建筑倒塌、公路交通事故等模拟训练设施和轰燃室、火幕墙等真火训练设施建设,将训练设施建设纳入培训基地建设规划、计划。春节前各执勤中队官兵、新兵在投入执勤前未进行真火训练并逐一考核过关的扣1分,各地开展真火训练必须拍摄视频备查。未开展实战操法训练、未制定等级作战力量编成、未进一步规范灭火救援行动程序、未制定完善灭火救援安全硬性要求或规定的分别扣0.5分。各地要按规定进入二级战备,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和全勤值班制度,大队值班领导必须随警出动,提高初战指挥层次,通过视频、实地等形式查看执勤战备情况,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春节前,未对辖区市政消火栓进行排查及维护保养的扣3分,未提请政府对市政消火栓进行整治的扣1分,未根据各地市政消火栓台账完善灭火救援业务管理系统消火栓档案或数量不足的扣1分。每月随机抽查各大队4具消火栓档案或实地检查,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九)战勤保障(4分)(责任人:骆勇):

考评内容及赋分:装备巡检和抢修业务训练情况,车辆检查维护情况(2分),应急装备物质装备配备和战勤保障情况(2分)。

计分标准:支队每月组织对所属执勤中队开展装备巡检,并组织一次装备抢修业务训练;各执勤中队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发现一次未落实的扣0.2分,扣完2分为止;各单位所有执勤中队配齐个人防护装备和抢修救援装备,发现1个执勤中队未落实扣0.2分;发现未制定战勤保障预案的扣0.5分,未组织战勤保障实战演练的扣0.5分。各项扣分不超过该项分值。

(十)消防宣传工作情况(20分)(责任人:刘永松):

考评内容及赋分:媒体宣传6分),消防安全常识宣传(6分),消防站开放(2分),“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惩及落实(4分),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2分)。

计分标准:支队每月发动新闻媒体开展一次暗访活动,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支队开设冬防专题专栏并播出消防公益广告;支队在网站或主流媒体播出典型火灾案例;大队未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大型电子显示屏等开展针对性宣传的扣3分;大队未在重要节点播放公益广告的扣3分;大队未每月开展一次专项宣传行动并同步进行生命通道体验活动的扣3大队未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免费发放的扣0.5分;各地人员密集场所未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的扣0.5分;大队未组建技术服务队扣1分;每月未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服务活动扣1分;各地未制定“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方案并建立工作台帐扣2分;未及时处理、及时反馈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按标准奖励的扣2分;大队未落实消防队站、消防教育馆等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发动社会群众参观、体验和学习的扣2分;各地未完成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扣2分。

(十一)扣分情况。

被支队督察发现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1处隐患扣0.1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者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每发生1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扣10分;对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票否决。非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监管范围内的单位、村寨、社区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的,不扣除分值,但考评成绩不能评定为“优秀”。

 

 

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消防支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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