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志愿者文艺巡演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1-07-28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大 中 小 ]
团各县(市)委、顶效开发区团工委,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 三句话总要求和温家宝总理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茂、杨 明 副组长:鲁永明、王从刚、贺 敏、饶文春 成 员:隆爱云、胡洪冰、唐成诚 团各县(市)委、顶效开发区团工委负责人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二)演出小组 组 长:唐成诚、刘永松、杨振宁 副组长: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消防志愿者演出队(约30人)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黔西南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志愿者文艺巡演活动是由团州委和州消防支队主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团委协办,各县(市)团委、顶效开发区团工委、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承办,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的志愿、公益性消防宣传文艺演出。对参与活动的消防志愿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此次活动计入志愿服务时间。 (二)消防志愿者演出队按照预定线路赴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举行演出,形式以歌舞、相声、小品、朗诵、杂技等文艺节目为主,并在演出期间发放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消防安全知识问答活动等。 (三)演出共9场,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演出一场。 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定于2010年7月11日至7月19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演出地点为乡(镇)、村(社区)和学校、企业等交通便利、方便组织群众观看的场所,并能提供20至30千瓦的电源。 四、活动经费 (一)演员交通费用由州消防支队负责。 (二)演员食宿和演出场地灯光、音响、舞台等相关费用由各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团组织和公安消防大队要高度重视、团结协作,将该项活动作为宣传新《消防法》和推进消防志愿者工作的重要抓手,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出席演出活动,并明确专人负责,作好演出团队的对接及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确保安全、圆满、顺利地完成演出任务。 (二)各地团组织和公安消防大队要作好演出场地选择和布置,组织好人员观看,并协调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确保演出安全有序。 (三)各地团组织和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2个节目参与演出,丰富演出内容,营造热烈气氛。 (四)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于7月5日前,将本地具体演出时间、地点以及参演的2个节目分别报团州委和州公安消防支队。 (五)活动组织协调人: 团州委:唐成诚(电话:13885990930) 州公安消防支队:刘永松(电话:0859-3338824)。 附件:黔西南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志愿者文艺巡演活动场次安排表
|
【关闭】
下一篇: 中国消防志愿者誓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