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金州消防杂志 > 《金州消防》2013年上半年刊 > 社会化消防
黔西南2所学校被被评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3-07-17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DSC_0299.jpg

本刊讯  3月8日,从省公安消防总队传来消息,州赛文学校、望谟县第四中学被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评选表彰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成为黔西南州继安龙县新安五小、兴仁县民族小学和顶效镇国建希望中学去年获此表彰之后,在去年又一批获得此项表彰的学校,至此,全州已有5所学校被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表彰。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教育部教育基础一司《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命名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去年7月份开始,州公安消防支队与州教育局联手推动“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并于去年10月被省公安厅和教育厅联合推荐上报公安部和教育部参加全国的评选表彰。

  赛文学校从2005年办校以来,在消防部队的领导下,投资几百万元完善学校的消防设施,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利用课堂、课外以及班会、团队活动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学练结合的消防安全教育,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学生自防自救能力;坚持做到消防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加强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全校5000余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全面增强,学校从未发生过火灾事故,为构建平安校园、创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望谟县第四中学在抓教学质量的同时,始终将校园消防安全工作摆在首位,逐年加大消防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配备了32个灭火器,2个室外消防栓,10个室内消防栓,30个应急照明灯,86块疏散指示标志,并对现存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教学楼、宿舍楼进行了改造。每学期开学初开展“消防安全第一课”,100%的学生学习,开展一次消防灭火疏散演练,100%学生参加,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考试,100%学生过关。该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从未发生一起消防安全事故,为师生营造了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黔西南州2所学校再获表彰,将进一步推进全州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为全州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奠定基础。(记者 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