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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消防官兵率先在全省享受高危补助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3-07-17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消防官兵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还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18项救援任务,属于高危险行业。6月20日,黔西南州政府印发《关于落实消防员高危补助的通知》,决定对全州消防官兵实施高危补助,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5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规定,公安消防部队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还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18项社会抢险救援任务。消防工作具有综合性、专业性强,工作风险大等特点,消防官兵时刻面对着浓烟、烈火、毒气、爆炸和坍塌事故的挑战和死亡的威胁。为切实保障全州消防官兵身心健康,依据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和《黔西南州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州委州政府决定,将全州消防员纳入高危人群保护范畴。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将州消防支队消防员高危补贴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了消防员高危补贴制度。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消防员高危补助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补助标准。

为积极落实消防员高危补助,加强从优待警工作。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2013年党委“十件实事”之一来开展。支队党委领导多次向州委、州政府领导汇报,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最终得到了州委、州政府领导的认可,开会通过,得以实施落实到位。充分体现了全州人民对消防官兵工作的认可,体现了州委、州政府对消防官兵安危的关心重视。

据悉,消防员高危补助以政府下文落实,这在贵州省是第一家。(记者 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