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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开展中小型旅店和夜间营业场所消防隐患集中整治
作者:金肖 发布时间:2013-08-01 来源:《金州消防》杂志社 点击:

本刊讯  为认真吸取4月14日湖北省襄阳一景城市酒店14人死亡47人受伤火灾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党组成员、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孙立成批示:“消防部门要高度警惕,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切实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黔西南州火灾防控工作,州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5月6日起至5月底,对全州中小型旅店、夜间营业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

州政府提了四点意见:一是突出重点,强化加强中小型旅店和夜间营业场所消防安全监管;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狠抓中小型旅店和夜间营业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是强化宣传,全力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州政府要求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用足执法手段,着力抓好以中小型旅店、宾馆、饭店、网吧、浴室、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火灾防控。提出四点强制措施:一是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足、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在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二是对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三是对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依法予以“关停”。四是对在住宅楼内私设旅店,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予以取缔。

州政府要求督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严格履职,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按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督促各单位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员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四个能力”。

州政府强调:建立完善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执法网络。公安消防部门要大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挂牌督办,督促整改落实,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工商、教育、卫生、文广、旅游、住建、民政、交通运输、供水、供电、供气、供油等部门要监督本行业系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住建、城规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严把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关。工商、文广等部门要联合消防、治安部门加大对中小型旅店和夜间营业场所为主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列管单位和“九小场所”、农村村寨的消防监督管理。(记者 金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