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黔西南州首届十佳消防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1-07-18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大 中 小 ]
团各县(市)委、顶效开发区团工委、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各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州广大消防志愿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开展了一系列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为建设平安金州、提升城市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增强消防志愿者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带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到消防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州公安消防支队与团州委决定,联合开展首届黔西南州十佳消防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服务时间。2009年10月1日前注册的消防志愿者,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10月1日,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时间累计30小时以上。
2、模范作用突出。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定,在各项工作中积极带头,作用明显,在重大任务面前勇挑重担,领率力强。
3、思想积极进步。能够充分发扬志愿精神,无私奉献社会,不计个人得失,时时处处注意维护和树立消防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4、工作成绩明显。珍惜志愿服务机会,勇于奉献,在志愿服务岗位上成绩明显,得到广泛认可。
二、名额分配
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先行评选,原则上每个县(市)和开发区及州直单位各推荐1至2人参加评选。评选不搞名额分配,只以服务工作实绩为评选标准。
三、评选办法
1、推荐、评选。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充分酝酿,预评出候选人。候选人个人应上报1500至2500字的文字事迹材料,同时附上3至5张服务照片。所有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评选活动办公室。
2、综合评定。团州委、州公安消防支队将根据各单位上报材料、活动照片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评选结果。
四、表彰和奖励
团州委、州公安消防支队将对评选出的十佳消防志愿者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并推选参加贵州省十佳消防志愿者评选,同时在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上公布评选结果,在《金州消防》杂志上刊登志愿者事迹。
联系人:州公安消防支队 刘永松电话:0859-3338824
团州委 唐成诚 电话:0859-3239555
联系邮箱:qxnxfxc@163.com gzyqqxn@163.com
附件:黔西南州十佳消防志愿者推荐表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四日
|
【关闭】
上一篇: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