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志愿者文艺巡演活动的通知
作者:宣传科 时间:2011-07-18 浏览次数: 来源: 黔西南州消防支队 字号:[ 大 中 小 ]
团各县(市)委、顶效开发区团工委,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 三句话总要求和温家宝总理4月3日在兴仁县雨樟镇上坝田村亲切接见战斗在抗旱一线消防官兵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推进消防志愿者参与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黔西南州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入开展,为构建平安金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团州委与州消防支队共同研究决定,于7月中旬在全州开展“黔西南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志愿者文艺巡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茂、杨 明
副组长:鲁永明、王从刚、贺 敏、饶文春
成 员:隆爱云、胡洪冰、唐成诚
团各县(市)委、顶效开发区团工委负责人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二)演出小组
组 长:唐成诚、刘永松、杨振宁
副组长: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成 员: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消防志愿者演出队(约30人)
二、活动形式和内容
(一)黔西南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志愿者文艺巡演活动是由团州委和州消防支队主办,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团委协办,各县(市)团委、顶效开发区团工委、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承办,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的志愿、公益性消防宣传文艺演出。对参与活动的消防志愿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将此次活动计入志愿服务时间。
(二)消防志愿者演出队按照预定线路赴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举行演出,形式以歌舞、相声、小品、朗诵、杂技等文艺节目为主,并在演出期间发放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消防安全知识问答活动等。
(三)演出共9场,在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各演出一场。7月11日在兴义市举行启动仪式。
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定于2010年7月11日至7月19日,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演出地点为乡(镇)、村(社区)和学校、企业等交通便利、方便组织群众观看的场所,并能提供20至30千瓦的电源。
四、活动经费
(一)演员交通费用由州消防支队负责。
(二)演员食宿和演出场地灯光、音响、舞台等相关费用由各地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团组织和公安消防大队要高度重视、团结协作,将该项活动作为宣传新《消防法》和推进消防志愿者工作的重要抓手,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出席演出活动,并明确专人负责,作好演出团队的对接及活动的相关宣传工作,确保安全、圆满、顺利地完成演出任务。
(二)各地团组织和公安消防大队要作好演出场地选择和布置,组织好人员观看,并协调当地公安机关维护好秩序,确保演出安全有序。
(三)各地团组织和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2个节目参与演出,丰富演出内容,营造热烈气氛。
(四)各县(市)和顶效开发区于7月5日前,将本地具体演出时间、地点以及参演的2个节目分别报团州委和州公安消防支队。
(五)活动组织协调人:
团州委:唐成诚(电话:13885990930)
州公安消防支队:刘永松(电话:0859-3338824)。
附件:黔西南州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消防志愿者文艺巡演活动场次安排表
共青团黔西南州委 黔西南州公安消防支队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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